邢鸿飞,男,生于1963年10月。汉族,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4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英国正版365官网管理学专业博士毕业。1984—1997年南京大学英国正版365官网任教,1997年迄今英国正版365官网任教。曾任南京大学英国正版365官网法律系系主任、英国正版365官网人文学院法律系系主任、英国正版365官网法律系系主任、英国正版365官网经理。现任英国正版365官网总法律顾问。
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社会学
主讲课程:
行政法实务、行政诉讼法学(本科生课程)、行政法学(法学研究生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学(MPA专业硕士课程)、社会学前沿讲座(社会学博士生课程)、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生课程)等。
研究课题:
参与、主持基金类项目若干:
1.“跨境水资源确权与分配方法及保障体系研究——跨境水资源分配国际观察与现实思考(子课题1)”(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在研);2.“政府购买模式运行的行政法规制研究”(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在研);3.“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合作开发机制研究——中国与周边国家水资源合作开发的国际政治法律分析(子课题2)”(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第三批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已结项);4.“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研究”(200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主持,已于2013年结项);5.“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及其教育管理中的公权与私权关系研究”(2005年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项目,主持,已于2009年结项);6.“城市拆迁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200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主持,已于2011年结项);7.“市场经济中的行政合同研究”(199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主持,已于2004年结项)等国家级、省部级基金项目。
2009年以来,承担、主持30余项政策法律类应用科研课题:
1.“《黑河流域管理条例》立法研究”(2009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黑河流域水权转让管理办法》立法及黑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2009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3.“《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0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4.“《黄河法》立法前期研究”(2010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5.“水行政处罚管辖权研究”(2010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6.“《水法》实施的后评估——水资源论证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评估”(2011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7.“《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补充研究”(2012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8.“水利社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水利社会管理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水利部2012年度重大项目‘水利社会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的子课题、已结项);9.“《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立法调研”(2013年南京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0.“《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3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1.“河湖管理相关重点权属及相关法律规定研究”(2013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2.“珠江河口岸线开发利用对策研究技术咨询”(2013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3.“《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2013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4.“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13—2014年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5.“《黑河流域管理条例》立法建议书编制”(2014年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6.“《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草案拟定”(2014年南京市水利局委托项目、已结项);17.“《南京市物业条例》立法研究”(2015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招投标项目、已结项);18.“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现状分析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经验借鉴”(2015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19.“水法规制定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研究” (2015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0.“松辽流域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研究”(2015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1.“现行涉水法律规范在黑河流域实施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对策研究”(2015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22.“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路径研究”(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3.“依法治水法规体系及其综合执法机制研究”(江苏省水利厅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4.“南京市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5.“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6.“《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立法研究”(2016年淮安市水利局委托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7.“南四湖地区涉水省际边界管理制度研究”(2016年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8.“水法规中的政策保障措施条款设置研究”(2016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29.“水行政处罚与涉水犯罪衔接中的罪与非罪标准及证据运用的规范性要求研究”(2016年江苏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30.“松辽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研究”(2016年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31.“水法规中的行政强制条款设置研究”(2017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类项目、已结项);32.“《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订研究”(2016年连云港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33.“《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研究”(2016年连云港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34.“《连云港市临洪湿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制定研究”(2016年连云港市水利局政策研究类项目、在研)35.“《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文本起草项目”(2018年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在研);36.“《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立法项目”(2018年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在研)。
发表论文:
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江海学刊》《南京大学学报》等主流期刊发表“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契约性”“论基础设施权”“行政契约与权力理性”“试论行政契约的分类及形式”“软法治理的迷失与归位——对政府规制中软法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思考”学术论文百余篇。
出版专著:
先后出版以下著作:
1.《官僚与官僚制——中国传统官制的精神及表现》(邢鸿飞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行政法学》(邢鸿飞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中国现行法制探析》(丁邦开、邢鸿飞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原理》(邢鸿飞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行政诉讼的程序与方法》(邢鸿飞、吴志红著,南京出版社2001年版);
6.《公用事业法原论》(邢鸿飞、徐金海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
7.《高校行政法治论》(邢鸿飞、秦雪峰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
8.《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研究》(邢鸿飞等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
9.《行政法专论》(邢鸿飞等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10.《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邢鸿飞等著,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获奖情况:
1.《公用事业法原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先后获2013年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第二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类)、2010年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主持的“《珠江河口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研究” 项目,先后获2013年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4年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第七届水利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3.2000年,荣获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首届,全省10名)称号。
4.2020年,获司法部“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全国99人)表彰。
学术兼职:
现任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水利学会理事,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行政复议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会成员,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东南大学兼职教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兼职教授,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暨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现任社会兼职:
江苏省委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政协法律顾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法律专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特邀成员,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市、常州市、泰州市、宿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泰州市法治建设法律专家库成员,南京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江北新区首届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淮安、苏州、常州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公安厅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南京市建邺区、秦淮区、高淳区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公安局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5—83786093,电子信箱:hongfeixing@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