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中国传统司法理念及其实践研究”主题讲座在致高楼B座103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潘萍老师主讲,英国正版365官网部分员工到场聆听。本次讲座从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核心概念、其在法律中的体现、诉讼制度和人员设置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研究的意义。
潘萍老师以当下社会热点于欢杀人案开篇,通过对两次审判不同结果的分析,提出了现今司法理念存在一定混乱的观点,强调中国传统司法理念在现今司法理念构建中的重要意义。随后,潘萍老师以“王道平”的秩序观、“维齐非齐”的正义观作为引入,着重阐述了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核心——“平”,“平”亦为“当”、“中”等,包含了平等与不平等的有机统一,它贯彻在立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之中。以《唐律疏议》为例,潘萍老师从等者同等、不等者不等和等于不等的辩证统一三个方面入手,阐明了传统司法理念在国家法律层面的体现,在古今的比较中凸显了司法理念对当今立法司法的现实意义。
在保障传统司法理念贯彻与落实的诉讼制度方面,潘萍老师提出了“父母官型诉讼”下开放的受理制度、申诉、直诉与复审制度、基于官府申请的复审制度、会审与死刑复奏制度四项诉讼制度,并以丰富生动的历史事例对这四项制度做出具体的阐述,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保障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人员设置机制方面,潘萍老师以时间为线索,分别叙述了秦汉时期的“明察宽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儒法两立”以及宋代的“经生明法,法吏通经”的机制,提出了各项机制的弊端与优势,强调了律令在机制中的重要性。最终潘萍老师以背母无状案和违法交易案等古代诉讼案例作结,说明了如果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及相互关系不同,那么案件的着眼点和判决结果也会不同,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
本次讲座使同学们对中国传统司法理念有了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作为法科学子,应该从中国传统司法理念中找寻出发点,构建当今公正合理的司法理念。